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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开展2011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

【报送单位】: | 2011-03-09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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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和局工作部署,3月2日,局印发《关于认真开展2011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》,决定今年继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。《通知》明确了排查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,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源头预防,慎重出台各项政策措施,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基础上,对一些有争议的重大项目、重大举措,要暂缓实施;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,每年初集中进行一次排查,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,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;加强组织领导,深入细致组织排查,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,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”和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,加强源头预防、解决疑难复杂信访个案,着力减少新发矛盾,化解信访积案,确保实现无重大重复上访户、无信访群体性事件、敏感时间无非正常上访目标。《通知》要求,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,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日程,既要排查已经发生的问题,又要排查可能引发的问题,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,要逐一进行登记建档,逐一分析研究制定方案,落实包案领导,切实把作风建设的成效转化为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实际行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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